12 April,2007 15:57

PIXNET 超好玩

最近每天晚上,我和Ted的相處模式是:
我坐在電腦桌前,用我的電腦,
Ted坐在床上,使用他的notebook,
然後,我常常不知不覺就打電腦到十二點,
才不情願的去洗澡,隔天早上很痛苦的起床。

這麼吸引我的東西就是PIXNET
大概是以前都笨笨的用無名,不知道可以使用Java Script這麼好玩,
我幫Ted在Blogger申請了一個Blog,
Blogger比PIXNET更有彈性,連結有更多的地方可以放,
可以隨心所欲的移動位置,也可以任意加連結。

但是,為了保留以前的文章,還是留在PIXNET。
下面是我喜歡PIXNET的優點:
一、.搬家很Easy。  我花不到五分鐘就完成了。
       步驟1.先在無名的網誌管理下載網誌備份檔案。
       步驟2.在PIXNET的網誌管理中,從他家網誌匯入,按照提示就可以完成。     

二、不用成為付費會員,就可以享有許多權利。
      1.Google Adsense
      2.設定自己的聯播。newsgator很好用,我正在學習中。
      3.邊欄可以靈活設計。
      4.其他以前看別人玩卻不能玩的JavaScript。
         例如:書籤、MyBlogLogflickrNeoWork....都可以放在Blog上。

三、目前的PIXNET經營者很有心,一直在改進服務,給人的感覺很好。

現在,我剩下的問題就是照片了,之前都放在無名的相簿中,
但是無名不提供連結,因此,我的文章中出現許多叉叉。
我要慢慢地把它搬到flickr......


在搬家的過程中,我常常會去看艾瑪的Blog
覺得她的Blog裡有很多詳細的說明,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獲得解決。
那麼多精采的東西想必是花許多時間完成的吧,
心裡很感激這麼大方分享的人。

Article Category: 網誌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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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uttie at PIXNET at 03:57 PM | Comments(0) | Trackback(0) | Hits(95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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